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了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術水平,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,根據,《安全生產法》、《勞動法》和勞動部《企業職工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》,特製定本製度。
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對幹部、職工、臨時工、民工開展的安全生產教育。
第二章 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教育培訓
第三條 主要負責人(法人代表、總經理、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、黨委書記)的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少於48學時,其培訓內容有: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、政策、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製度、規程、規範和標準;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、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、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;重大事故防範、應急救援措施及調查處理方法,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製原則;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;典型事故安全分析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少於16學時。
第三章 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
第四條 安全管理人員(包括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)的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少於48學時,其培訓的內容有: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、政策、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才對規章、規程、規範和標準、安全生產管理知識、安全生產技術、勞動衛生知識、職業病危害預防知識和安全文化知識,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;工傷保險政策、法律、法規;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、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;事故現場勘驗技術,以及應急處理措施,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元編製;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;典型事故案例分析。
第五條 安全管理人員的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於16學時,其主要內容是新知識、新技術、和新本領,包括: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經驗,典型事故案例。
第四章 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教育培訓
第六條 項目負責人(經理、分管安全的副經理、技術負責人)的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少於48學時,其培訓內容有: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、政策、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製度、規程、規範和標準;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、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,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;重大事故防範、應急救援措施及調查處理方法,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製原則;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;典型事故安全分析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少於16學時.
第五章 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
第七條 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管理人員、項目負責人以外,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,包括其他負責人、管理人員、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,以及臨時聘用人員。
第八條 新從業人員上崗必須進行公司級、部室生產單位(廠、項目經理部、機械施工公司、實驗室)級、班組(工段、區、隊)級三級安全生產教育。其總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。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包括相關法規、安全防範、職業病防治及安全生產、本公司規章製度及生產性質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項內容,部室生產單位(廠、項目經理部、實驗室)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具體的安全生產事項、預yu防fang事shi故gu和he職zhi業ye病bing的de主zhu要yao措cuo施shi,典dian型xing事shi故gu案an例li及ji事shi故gu應ying急ji處chu理li措cuo施shi等deng項xiang內nei容rong。機ji台tai作zuo業ye班ban組zu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教jiao育yu應ying包bao括kuo遵zun章zhang守shou紀ji,崗gang位wei安an全quan操cao作zuo規gui程cheng,崗gang位wei間jian工gong作zuo銜xian接jie配pei合he的de安an全quan衛wei生sheng事shi項xiang,典dian型xing事shi故gu案an例li,勞lao動dong防fang護hu用yong品pin(用具)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項內容。每級安全生產教育必須由組織人進行考核,並實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跟蹤卡(見附件)製度,三級安全教育完畢後,跟蹤卡返回人力資源部及質安部存檔。
第九條 新從業人員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由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、質安部負責實施,安全生產教育時間部少於二十學時,並進行相關測試,考核結果入跟蹤卡。部室生產單位(廠、項目經理部、試驗室)級安全生產教育又部室單位(廠、項目經理部、試驗室)級負責人組織實施,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少於十六學時。機台作業班組級安全教育由機長(班組長)組織實施,安全生產教育時間部少於十二學時。各級教育均應有記錄。
第十條 從業人員換崗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,必須進行相應的班組(工段、區、隊)級安全生產教育。在實施新工藝、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、新材料時,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。
第十一條 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目標,對在崗的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,其主要內容有:安全生產新知識、新技術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;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、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,事故案例等。
第六章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
第十二條 從(cong)事(shi)特(te)種(zhong)作(zuo)業(ye)的(de)人(ren)員(yuan),必(bi)須(xu)按(an)國(guo)家(jia)規(gui)定(ding)經(jing)有(you)關(guan)部(bu)門(men)進(jin)行(xing)專(zhuan)門(men)的(de)安(an)全(quan)生(sheng)產(chan)知(zhi)識(shi)和(he)操(cao)作(zuo)技(ji)能(neng)培(pei)訓(xun),並(bing)經(jing)考(kao)核(he)合(he)格(ge),取(qu)得(de)特(te)種(zhong)作(zuo)業(ye)資(zi)格(ge)後(hou),才(cai)能(neng)上(shang)崗(gang)操(cao)作(zuo)。實(shi)習(xi)期(qi)間(jian)的(de)特(te)種(zhong)作(zuo)業(ye)人(ren)員(yuan),不(bu)能(neng)進(jin)行(xing)獨(du)立(li)操(cao)作(zuo),必(bi)須(xu)由(you)持(chi)證(zheng)人(ren)員(yuan)帶(dai)領(ling)。離(li)開(kai)特(te)種(zhong)作(zuo)業(ye)崗(gang)位(wei)達(da)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,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,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。取得《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》者按規定進行複審。
第七章 組織管理
第十三條 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工作由總經理負責,人力資源部、質安部具體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教育負責安全教育管理工作。
第十四條 安全生產教育工作納入公司培訓教育年度計劃,所需人員、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。
第十五條 人力資源部、質安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檔案與台帳。
附件:安全生產教育內容
一、公司級教育
進行安全基本知識、法規、法製教育,其主要內容有:
1、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、政策;
2、安全生產法規、標準和法製觀念;
3、本單位安全生產製度、安全紀律;
4、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級曆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應吸取的教訓;
5、發生事故後如何搶救傷員、排險、保護現場和及時進行報告。
二、幾層單位級教育
進行現場規章製度和遵章守紀教育,其主要內容有:
1、本單位施工特點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識;
2、本單位(包括施工、生產現場)安全生產製度、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;
3、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;
4、高出作業、機械設備、電氣安全基礎知識;
5、防火、防毒、防塵、防爆知識及緊急情況安全處置和安全疏散知識;
6、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使用基本知識。
三、班組級教育
進行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及班組安全製度、紀律教育,其主要內容有:
1、本班組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;
2、班組安全活動製度及紀律;
3、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(設施)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;
4、本崗位可能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、易發生事故的防護措施及對策;
5、本崗位作業環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、工具的安全要求。
隨州大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
2012年7月1日